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 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与公司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 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该变更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 影响。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新浦金350vip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新浦金350vip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浦金350vip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