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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金350vip(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发 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 关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7),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201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接到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的通知, 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完成了股份增持计划,截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盘时间,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 了本公司股份 3,900 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69,849 元人民币,已完成其以下承诺的 增持计划:
“薛黎霞女士计划自即日起 6 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 定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增持不低于其在前 6 个月内累计减持金额 10%的股份, 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
二、增持目的
增持人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践行共同促进资 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三、增持情况
薛黎霞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如下:
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股份均价 (元/股) 增持股份数量 (股)
薛黎霞 2015年12 月16日 17.91 3,900
本次增持完成后,薛黎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薛黎霞 595,505 0.186
四、其他说明
1、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 号) 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增持人承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新浦金350vip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