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金350vip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股份等相关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 A 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新浦金350vip(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新浦金350vip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金350vip投资”)、实际控制
人周建明先生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文件精神,履行社会
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拟采取积极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措施
1.实施方: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新浦金350vip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金350vip投资”)、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董事姚介元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
2.实施目的: 近期公司股价出现了非理性的下跌,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
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
述各方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的发
展。
3.具体计划:
(1)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新浦金350vip投资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 5,000 万股,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 36 个月内
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股票。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新浦金350vip投资表示,将积极配
合公司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事项。
(2)根据公司 2015 年 7 月 2 日的临时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与
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受让上述两家公司持有的新浦金350vip投资的所有股权。
(3)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姚介元先生的通知,姚介元先生
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计划自即日起 6 个月内以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
额不低于 1500 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及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的通知,薛黎霞
女士计划自即日起6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以自有资金增持不低于其在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金额10%的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
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行为进行
监督,并督促上述相关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该等行为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计划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各方后续相关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浦金350vip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