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浦金350vip章程》的 规定,新浦金350vip(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决定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14:30召开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4日15:00—2015年9月2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25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24日15:00至2015年9月25 日15:00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新港公路现代农业园区玫瑰庄园二楼会议 室 8、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9 月 1 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 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 采取传真方式(0512-53222355)登记(须在2015年9月24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 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10: 00至下 午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新港公路现代农业园区玫瑰庄园一楼大厅。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5325”; 投票简称为“新浦金350vip投票”。 3、在投票当日,“新浦金350vip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 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 ②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 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 视为未参与投票。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 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 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 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15:00至2015年9月25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梅 电 话:0512-53229379 传 真:0512-5322235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沙南东路99号董事会办公室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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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 日